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闻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凯发平台

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闻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8-28  

各县区委宣传部,九华山风景区工委政治处,市直新闻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3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条件,按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宣通字〔2022〕43号)规定执行。同时,按照《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要求,申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二、申报方式

  2023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各县(区)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资讯中心”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凯发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业绩资料(在登录界面自行下载操作指南)。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2)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一篇论文发表在多篇刊物上按一篇计算。

  (3)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

  5.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中下载),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11月1日之前由各地各单位专人负责一次性统一报送,逾期未报不予受理。联系人: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王沁园,电话:2088449。

  纸质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的名单)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初级一式3份,每份均须贴上照片,另单独准备一张2寸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单位,用于办理资格证书。属破格申报的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3.《2023年申报___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中、初级一式15份,横线位置请填写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如 “记者”、“编辑”、“助理记者”、“助理编辑”;此表放大至a3纸使用;

  4.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评审单位审核后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下同);

  5.《个人业务自传》中、初级1份,限1500字以内。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聘期内各年度(任期)考核表复印件,申报中级的提供近4年(初级3年)的即可;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须加盖有关部门印章)等;

  8.任期内论文、著作(仅限新闻理论专著,新闻作品集、文艺类作品不在此列)和解决新闻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等,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日;

  9.有关证明材料:

  (1)任期内主持(参与)过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参与)策划过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取得创新成果的实例材料等;

  (2)任期内每年深入农村、厂矿、社区等生产生活第一线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3)任期内每年采写、编发(审)稿件、被本单位评为好稿或被中宣部、省委宣传部《新闻阅评》点评肯定的稿件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4)任期内专业技术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有关学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所起的作用及排名。

  10.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11.破格申报的要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4份。

  三、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的流程进行。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分装为2袋,原件和复印件各装1袋。所有申报材料袋上要写明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职务、袋内材料目录等。材料准备齐全后,向所属用人单位申报。

  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要单独装订,不可与复印材料装订成册。

  (二)用人单位审查

  1.核查

  各用人单位要坚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对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须逐份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必要时,成立由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

  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且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各县(区)委宣传部和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所有申报材料一经签字盖章后推荐至市新闻职改办,即视为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认定的合规材料。

  2.公示

  切实履行公示程序,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等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应出具《单位公示证明》,并将公示结果如实记录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023年申报___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相应栏目中。

  3.复核

  对在公示中群众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复核。经复核确实不符合要求或有争议无法核实的材料不予推荐。

  4.推荐

  经公示无异议或复核合格的,方可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023年申报___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上报。各县(区)新闻单位的申请人材料向县(区)委宣传部推荐,市直新闻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三)主管部门报送

  1.各县(区)委宣传部、九华山风景区工委政治处、市直新闻单位人事部门要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力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证件进行严格审核,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2.凡属下列事项之一的,一律不得上报。

  (1)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委托评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的;

  (2)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报的;

  (3)非本系列、本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

  (4)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的专业年限和任职年限,未按破格申报的;

  (5)继续教育未按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未达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

  (6)上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的;

  (7)未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

  (8)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其他要求

  1.职评工作事关新闻工作者切身利益,深受群众关注,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熟、工作细的同志专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2.有关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精神执行。

  3.申报材料应规范整齐,除《2023年申报___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等少量大表用a3纸外,一律用a4纸打印。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要求,做好援派、扶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好“援藏”“援疆”“援青”“援外”“扶贫”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2023年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直接申报(破格)审批表

  5.单位公示证明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中共池州市委宣传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徐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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